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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研究与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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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征集指南

通知类型:通知公告      发布处室:纵向研究与国际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5-06-15     阅读次数:


     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于1992年1月23日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在此基础上,双方在2014年7月2日召开的中韩基础科学联委会第18次会议上达成共识,自2014年起共同资助两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解决两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并推动两国科技发展。

      二、2015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双方协商,2015年度NSFC-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领域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材料”(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materials), 例如基于电化学电池的能源存储材料(Energy-storage materials based on electrochemical cells)和利用压电材料获取能源(Energy harvesting withpiezoelectrics),申请代码为E0210。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被初筛。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5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5年12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5年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为2个以内,NSFC向中方科学家提供每项200万元以内的资助经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韩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中韩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限项规定

      本项目按照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管理。

      (一)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二) 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三) 正在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四) 年度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须填写英文申请书(请从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下载),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三)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1);中方申请人须将合作协议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报送材料: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中文申请书(最终版PDF文件)及附件打印。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亚非及国际组织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五)受理时间: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5年7月27日至7月31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韩方合作伙伴须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NRF提交申请。

      六、项目联系人

      (一)NSFC

      联系人:张永涛

      电 话:010-62325449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zhangyt@nsfc.gov.cn

      (二)NRF

      联系人:Ms. Soyoung Kim

      电 话:+82-2-3460-5704

      电 邮:sykim@nrf.re.kr

      附件1:合作协议(撰写说明及范本)

     

    国际合作局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