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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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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学校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通知类型:学院新闻      发布处室:科发院     发布时间:2011-03-02     阅读次数:


    关于申报2010年度学校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驻外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激励各院系(所)和广大教师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推动我校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拟定对2010年度科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科技管理工作者和驻外科技工作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各院系(所);

    2.“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院系(所)科研负责人、科研秘书;

    3.“驻外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学校驻外科技特派员、驻外研究院工作人员、驻京人员。

    二、 申报条件                                                            

    (一)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重视科技工作,积极组织制定科技规划,并能顺利实施;能结合本单位科研情况,深化改革,大胆创新。
      2.建立完整的院级科研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实施各级政府的各项科技政策法规和学校科技工作的各项规定。

    3.积极组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三大主体计划(863973、支撑)、自然科学基金等申报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

    4.积极争取新建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加强已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并取得较好成绩。

    5.积极推进与大型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与企业建立更系统、更持久、更紧密合作关系,并取得显著成效。

    6.文科院系在获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成果奖励、高质量论文、高水平学术专著等方面成绩较为突出。

    7.学校科技工作中的其他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二)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积极贯彻党的科技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科技管理规定,工作规范有创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科技管理任务。

    2.热爱科技管理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服务热情,积极参加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重要活动。

    3.在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三大主题计划、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重大基础研究、重大平台建设与管理、重大企业合作、重要地方与区域合作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4.积极参与院系(所)科研管理,并在科研项目、人才与团队、科研基地、科技成果、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积极维护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报送院系(所)科技项目信息。

    6.  积极从事科技管理研究,认真撰写科技管理论文,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在本校从事科技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三)驻外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1.爱岗敬业,工作主动积极,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服务热情,积极参加驻外科技工作相关重要活动。

    2.在拓宽学校与各部委、地方政府、企业之间合作渠道工作中有创新,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3.在推进学校与企业联合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项目(专项)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

    4.在承接企业技术需求、解决生产一线技术难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 申报截止日期

    201137(周一),逾期视为放弃。

    四、 申报方式

    请各院系(所)于截止日期前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交至科发院综合处办公室,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 lijianghua@hust.edu.cn

    人:李江华

    联系电话:87543137  87543237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1-3-1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驻外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