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科技重大专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 > 科技重大专项 > 正文

国家安监局宣教中心关于延聘和增补安全文化专家的通知

通知类型:通知公告      发布处室:重大专项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18     阅读次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延聘和增补安全文化专家的通知》要求,现开始对2013年安全文化专家库信息进行更新,延聘和增补部分安全文化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文化专家的主要任务
       
    参与安全文化建设规划、理论体系、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咨询服务、重大课题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参与安全文化建设咨询、宣传、培训和科普工作;参与安全文化建设优秀企业和基地的评审工作;为安全文化及相关领域提供经验和技术支撑。
        二、安全文化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科学严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2.熟悉安全生产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高的安全文化和安全管理理论水平;3.具备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安全文化研究工作3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充足时间参加安全文化建设相关业务活动,遵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的专家管理规定。
        三、专家推荐及聘用
        1.拟增补的专家。推荐专家兼顾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建筑消防、交通运输和其他等8大类行业领域特点。
    2.拟延聘的专家。对于总局宣教中心专家库中聘期已满的专家,宣教中心统一通知延聘和信息更新事宜。
        3.专家聘用。安监总局宣教中心将对拟增补和延聘的专家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且向社会公示无异议者,入选2015年安全文化专家库并发放安全文化专家聘书。
        四、报送程序
        1.报送要求:各单位组织相关人选认真填写《安全文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6月26日下班前将推荐表纸质版2份(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送至东七楼407室,推荐表电子版、同版个人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科发院邮箱:kfyhbs@hust.edu.cn.
    国家安监局宣教中心通知链接如下:http://www.china-safety.org/anquanwenhua/show-14588.html
    联系人:师 炜   李江华   
    联系电话:87558314
     
     
    科发院重大专项办
    201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