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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管部门项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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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项目介绍

通知类型:通知公告      发布处室:纵向研究与国际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1-06-06     阅读次数:


      1)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主要开展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包括行业应用性基础研究、行业重大公益性技术前期预研究、行业实用技术研究开发、国家标准和行业重要技术标准研究、计量、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等等。

      资助目的

      围绕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需求,针对重点支持领域,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手段,通过技术研发、集成、转化、推广和应用来解决疾病预防诊治中的突出和迫切问题。项目的实施按照三年进行设计,在项目完成时,应当在疾病预警、预防、诊治等方面初步建立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在提高疾病诊断率和疗效,减少并发症,缩短住院时间,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减少公共卫生不良事件发生等实际问题的解决上产生明显成效。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人才队伍和基地建设,促进学科发展。

      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者应当是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固定单位,其所在单位必须具有中国大陆境内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申请者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

      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和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1个项目;同一法人单位对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每个项目只能推荐1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提出项目申请,并在批准后作为该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不得申请人员

      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类项目(包括: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或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申报。

      研究期限

      3

      申报时间

      每年45月份(以通知为准)

      申报额度

      2000-3000万元/

      注意事项

      每年均有专项重点支持领域

      鼓励整合国内相关领域的优势力量协同攻关,加强中央与地方结合,加强跨学科融合、加强高水平研究机构与一线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结合。充分发挥卫生部重点实验室作用,鼓励其牵头承担专项任务。

      受理单位: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100191

      电子信箱:kyzx2010@vip.163.com

      联系人:齐宏、王玉明

        话:010-58744400010-828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