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书”请于2025 年11月20日前(以电邮发出时间和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书”word 文件模版,请与各学科联系索取。纸质版材料中所有建议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第一建议人依托单位公章。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收),010-62326884,邮编:100085.请建议人通过 Email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书”电子版(pdf 格式,模板详见附件)发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doeminfo@nsfc.gov.cn)并抄送至各相关学科,邮件题目请写明:“Exx-领域建议名称”。发送电子版材料同时也请抄送至科发院基金办邮箱kjcjcb@hust.edu.cn。
各学科相应联系信息如下:
金属材料(E01):metalb@nsfc.gov.cn,010-62327144;
无机非金属材料(E02):wuji610@nsfc.gov.cn,010-62327100;
有机高分子材料(E03):orgpoly@nsfc.gov.cn,010-62328337;
矿业与冶金工程(E04):E4m@nsfc.gov.cn,010-62327136;
机械设计与制造(E05):mech@nsfc.gov.cn,010-62327084;
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E06):ete@nsfc.gov.cn,010-62327131;
电气科学与工程(E07):ee@nsfc.gov.cn,010-62328301;
建筑与土木工程(E08):yangjie@nsfc.gov.cn,010-62327135;
水利工程(E09):lidp@nsfc.gov.cn,010-62328362;
环境工程(E10):yangjing@nsfc.gov.cn,010-62327092;
海洋工程(E11):liujp@nsfc.gov.cn,010-62327137;
交通与运载工程(E12):e12_nsfc@nsfc.gov.cn,010-62327142;
新概念材料与材料共性科学(E13):ncm@nsfc.gov.cn,010-62327074。
2.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请于2025 年11月13日前完成办理加盖校章事宜。
科发院基金办联系人:熊惠琴、徐新盛
电话:027-87543437
电子邮箱:kjcjcb@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5室
医学科研处联系人:王俊森
电话:027-8369285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6年度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发布,请依托单位和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