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环境保护部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发布阶段工作会议”2月18日在南京举行。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会上指出,环境普查意义重大,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已投入环保普查资金30多亿元,取得了大量的信息资料。
落实普查经费是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前提。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9月底,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污染源普查经费23亿元。根据重点污染源普查汇总结果,实际进行普查监测的工业源共有68022家,实际采用普查监测数据核算并填报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源42518家。各地对11000多家伴生放射性污染源进行了初测,完成了1897家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的取样监测工作,认定伴生放射性污染源1100多家。普查监测工作的完成,为重点污染源产排污量核算提供了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