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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关于征集2026年度重大非共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26-08-05 浏览次数:

    注意事项:

    请填写“重大非共识项目立项建议”,请于2026年9月4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提交建议书(按附件模板准备),逾期提交或上述材料不全的建议,本年度暂不受理。

    1.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chemoffice@nsfc.gov.cn。发送电子版材料同时抄送至科发院基金办邮箱kjcjcb@hust.edu.cn

    2. 纸质版(封面加盖单位公章,1份)邮寄至以下地址(建议选择特快专递,以邮戳日期为准):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 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收),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295。

    3.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请于2026 年8月26日前完成办理加盖校章事宜。

    科发院基金办联系人:熊惠琴、胡佳艺

    电话:027-87543437

    电子邮箱:kjcjcb@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5室

    医学科研处联系人:王俊森

    电话:027-8369285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现面向广大科研人员征集重大非共识项目立项建议。

  一、项目定位

  重大非共识项目资助科研人员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研究工作,支持科研人员在国际科技竞争“无人区”开辟研究方向,引领构建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生态,推动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该类项目一般应具有以下特点:

  (一)意义重大。研究工作具有或潜在具有重大科学意义或技术价值。

  (二)争议性大。研究内容具有原创性或颠覆性,尚未取得领域内专家的共识,有较大争议,难以通过常规评审机制获得资助。

  (三)风险性高。研究工作探索性强,难以通过现有科学认知判断研究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运用现有手段和条件完成研究的风险性高,实施难度大。

  (四)交叉性强。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学科交叉性质。

  二、申请须知

  (一)重大非共识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重大非共识项目合计限1  (一)请于2026年9月4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提交建议书(按附件模板准备),逾期提交或上述材料不全的建议,本年度暂不受理。

  1. 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chemoffice@nsfc.gov.cn

  2. 纸质版(封面加盖单位公章,1份)邮寄至以下地址(建议选择特快专递,以邮戳日期为准):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 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收),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295。项。

  (二)建议领域代码请根据项目研究内容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化学科学部相应的一级申请代码(B01至B09)。

  三、提交程序

  (二)立项建议通过评议遴选后,将通知建议人填报正式申请,未通过的建议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化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010-62326906/62328295(工作日8: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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