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2、电子版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务必于2020年5月19日16:00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并由申请人所在院系科研秘书联系科发院基金办进行审核。
3、联系人:游超,邱进俊
电话:027-87543437
电子邮箱:kjcjcb@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5室
科发院基金办
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请申请人及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及通告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区域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第二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联合北京市;湖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青海省;河北省;黑龙江;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十二个省市共同设立。
一、2020年度资助计划
2020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拟通过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资助期限均为4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详见相关指南内容。
二、资助领域:
1.生物与农业领域
该领域本年度以重点支持项目
的形式予以资助,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该领域本年度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该领域本年度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该领域本年度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详见本指南要求。
该领域本年度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该领域本年度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详见本指南要求。
该领域本年度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集成项目详见本指南要求。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6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本联合基金采取无纸化申请。
2.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4个。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申请须知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