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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附件1),具体详见科技部网站https://www.most.gov.cn/tztg/202304/t20230423_185685.html。通知如下:

一、领域方向

2024年度拟支持15个科研交流项目,其中10个面向所有科技领域(不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5个面向碳中和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本交流项目支持中法科研团队围绕同一研究内容开展交流互访。参与每个交流项目的中法科研团队的组成人数应相等或相近,且科研水平相近,并在对方国家交流相同或相近的时长。中方科研团队应至少由3人组成,包括1名资深科研人员(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1名青年科研人员(相当于中级以上职称)和1名博士生或博士后。

(二)参与交流项目的中方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派出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正式人员或博士生;

3.科研人员应具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学位;

4.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沟通能力;

5.承诺在法国交流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

(三)项目执行期为两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中法科研团队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应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须附知识产权协议或相关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等材料作为申报书附件)。

(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原通知及附件)

三、申报流程

(一)中法合作双方需分别按照本国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在申报书中包含双方一致同意的合作内容,单方申报项目无效。法方指南链接:https://www.campusfrance.org/fr/caiyuanpei,法方申报咨询联系邮箱:science.pekin-amba@diplomatie.gouv.fr

(二)由于该计划有限项要求,每个学院限申报1项至学校,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须满足指南相关领域。请学院将教师拟申报的项目汇总,按以下要求提交:

1.《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汇总表》(本通知附件3),要求:院系负责人亲笔签字、加盖院章,电子版(WORD)和签字盖章扫描版(PDF)各一份(缺一不可)发送至指定邮箱,统一命名为:“学院+申报人姓名+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汇总表”;纸质版送至南三楼115室。

2. 《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申报书》(简版,可不带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统一命名为:“学院+申报人姓名+2024年度“中法科研伙伴交流计划”申报书”。

受理院系推荐校内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报上来的实际情况组织评审,确认申报名单后反馈给各学院完成申报。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易宪 李聪敏

联系电话:87558293

联系邮箱:rdo@hust.edu.cn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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