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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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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07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项目申请人: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拟在抗新冠肺炎的药物、疫苗、检测试剂、中医药等4个方向,部署11个研究任务,拟支持项目不超过37项,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1.0亿元人民币 ,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706/3414.html)(国科发资〔2020〕182号)要求,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与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方向进行,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实施周期,应与国外合作方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的相关内容一致。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须覆盖所申报指南方向所有研究内容并实现对应的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的中方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

二、申报方式

1.请认真阅读总体通知要求和专项指南,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请各学院和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究专项指南,积极联系境外合作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2)于7月9日之前提交院系科研秘书并由院系反馈至科发院。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联系科发院国际合作办公室。合作协议请从学校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3.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各申报团队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8日8:00至8月31日16: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刘荣  易宪  87558293

邮 箱:rdo@hust.edu.cn

联系地址:南三楼111室

附件1: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2:申报意向汇总表

附件3:形式审查要求

附件4:编制专家名单

科发院国合办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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