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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第三批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04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度第三批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的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包括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聚焦深海深空深地、脑机接口、长江大保护、合成生物、光电芯片等重点领域(具体领域方向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对于无研发机构、无研发活动的企业,将不予受理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未通过(近3年内)、项目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企业不得申报新项目。

2.优先支持企业申报。省级技术创新计划主要面向省内企业等生产服务一线单位。申报单位为高校院所的,必须有省内企业参与,作为项目共同研发、成果转化的主体。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鼓励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

申报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发任务,项目经费分配要与研发任务合理匹配。

3.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情况需满足以下条件: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3%或研发费用≥800万元;5000万元≤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4%或研发费用≥4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5%且研发费用≥50万元。销售收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以企业提供的近三年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三年最高值为准。

4.强化自筹经费投入占比。项目申报单位须提高自筹经费投入水平,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占总经费比例不低于60%。

5.鼓励项目申请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持开展科普活动,项目团队应开展与研究内容相关的科普活动,相关经费可在项目预算中列支。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为企业负责人(企业研发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为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1960年1月1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或近3年验收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优先支持青年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实施省级技术创新计划,男性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限项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仅可牵头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企业年度申报数量与企业规模挂钩,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含)的,本年度可申报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含)的,本年度可申报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本通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暂不列入限项范围,若后续验收不通过,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四)资助额度及实施期限

1.重大科技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500万元,重点研发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100万元。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合理可行。财政资金应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符合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资金总额不予调整,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和参与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2.项目实施期为2年。

(五)其他有关要求

1.技术创新计划坚持以“用”为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做大做强“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其中重大科技项目须依托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或由企业牵头申报,强调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侧重国内外“首发”“首创”“首款”,将实行“军令状”制度,采取“下游考核上游、应用考核技术、整体考核部件、市场考核产品”的项目评价机制,打造代表国家水平、体现湖北优势、引领未来发展的“61020”科技创新成果。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内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指南所列研究内容和目标为项目考核时需要达到的最低要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列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切实落实廉政要求,严禁“打招呼”“做工作”。

3.同一个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多类计划支持,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在各级(国家、省、市)、各部门科技计划项目中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4.同一填报法人主体(高校为学院)填报同一研究方向的项目,只能择优推荐一项(脑机接口专项除外)

5.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等项目研究的,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有关要求,依规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三、申报流程

1.11月17日17:00前,各学院审查材料并按要求提交项目的纸质材料至南三楼115办公室:(1)推荐项目汇总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清单见平台系统)、(3)科研伦理承诺书(签字、院系盖章),逾期不再受理。

2.11月18日,科发院统一办理校章。

3.11月19日-11月20日,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填报。

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个人登录”用户类型),在线填报申报书,项目申请人应按要求将签字盖章的相关材料逐项上传申报系统。

4.11月23日17时,申报截止,系统关闭。

四、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易 宪、李聪敏  87558293

(二)政策咨询

1.资源配置处,027-87135857

2.前沿技术与重大任务处,027-8713875

3.农业科技处,027-87135803

4.社会发展科技处,027-87135835

(三)网上申报技术咨询,027-87135733


附件:

1.2025年第三批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支持重点方向

2. 院系推荐项目汇总表

3. 科研伦理承诺书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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