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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组织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04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推荐。

  1.2021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专利为重点。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二、推荐名额

各高校按照《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9/2/art_75_178439.html)和《中国专利奖评选办法》要求,在认真组织审查的基础上,推荐不超过2项专利。鼓励从地方或通过其他渠道申报。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三、推荐时间和材料要求

  1.各高校于2022108日前,将《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我司高新处,以便于我司根据申报情况,及时组织专家遴选。

2.各高校于20221014日前,将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详细资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1份,通过快递(以快递寄到时间为准)方式报送我司高新处。项目资料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所有电子版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报送单位+项目名称”命名。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3.逾期不予接收材料,两次报送项目不一致者,取消推荐资格。

  

校内联系人:朱红 陈书田

  电话:027-87540925

  地址:南三楼122


附件: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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