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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奖项包括:

1.技术发明奖

2.科学技术进步奖

3.科学技术成就奖(原优秀科技人才奖)

4.青年科技奖(原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

二、提名渠道和要求

学校组织统一推荐,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三、提名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填写《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3),经院系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至科发院奖励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to@hust.edu.cn,由学校统一分配系统填报账号。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纸质版材料包括2份提名书从提名系统导出下载打印(主附件一并装订,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不另加封皮),纸质提名书要与提名系统一致,请于6月5日前报送至科发院奖励办。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tto@hust.edu.cn。

3.填报网址:

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4月1日9:00至5月31日18:00(http://caista.sae-china.org/login.html?t=2)

四、提名工作要求

1.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委员会八届四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原始创新,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授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后续逐年提升。

2.《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查询网址:http://www.caista.org.cn/l/6.html

3.提名项目/人才应符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中“提名条件”相关规定。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需按照《2024年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4.进入评审阶段后提出撤奖的项目,需由提名机构或提名专家以书面方式向奖励办公室提出,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撤奖。如再次以相近技术内容提名为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须间隔一年以上时间。

5.连续两年经评定未授奖的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如果再次以相同或者相近技术内容提名,须间隔一年方可再次提名。

6.为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改革精神,应重点提名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的成果和个人,不得提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或有科研不端行为的成果。

7.提名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部级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8.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行政领导原则上不作为被提名项目主要完成人以及被提名人才奖候选人,同时担任项目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

9.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不受理涉密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人:朱红、朱泽琳、陈书田

电话:87540925

地址:南三楼122室

附件:

1. 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x

2. 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常见问答.pdf

3. 2024年度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docx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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