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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茅以升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0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茅以升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范围属于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综合交通等交通运输类行业内创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工程技术应用、标准规范制定等;申报主体涵盖管理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个人。

二、申报条件

1.在理论研究、勘察设计、建造施工、运维管理等方面有重大自主创新和明显突破,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显著。项目主要科技成果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或评价,总体达到同类技术项目国内领先水平(含)以上;

2.突出申报项目中技术创新、质量安全、品质保证、低碳环保等可持续发展理念;

3.符合交通运输行业政策导向和发展方向,注重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新质生产力科学技术创新成果研发与应用;

4.申报项目成果须具备1年以上使用核验(提供至少一份2025年3月31日之前应用佐证材料)。

三、推荐办法

“茅以升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奖”按照以下申报方式和推荐流程进行申报:

(一)申报方式

1.单位推荐

(1)交通、铁道、水利、建设等有关部委(单位)主管部门;

(2)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专业分支机构;

(3)全国性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研究会;

(4)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研究会;

(5)中建集团、中国交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能建等央企及直属单位。

2.院士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范围内推荐1项成果。

3.自主申报

无推荐单位可自主申报,自主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推荐流程

(1)根据本通知第一项和第二项所列“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组织权威专家,对所属专业范围(或地区)内的工程项目进行遴选后推荐;

(2)推荐单位应对被推荐成果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推荐意见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拟推荐的成果及主要参与人,应在推荐单位和第一完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行业学(协)会、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证书。申报(软科学类、标准类)的项目可不提供评价证书。

评价日期应在2024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

2.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未获奖项目,如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可重新申报。若连续两次均未获奖,将不再受理。

3.申报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明点及其证明材料)应有内在联系,并有支撑材料证明。

4.由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共同协商完成申报文件准备和申报工作。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由主申报单位组织、协调并负责提交最终申报材料,并负责评选和授奖过程中与各报奖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五、申报材料

1.按照《茅以升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具体要求,逐项完成填报和附件材料的编制工作。推荐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书首页作为封面(单面打印),申报书双面打印

(签字盖章页可单面打印),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

2.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1份(含附件)、材料U盘一同寄送道路交通委员会科技奖励办公室。材料送达时间以快递寄出日期为准。盖章电子版申报书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

六、截止时间

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书面材料寄送,材料送达时间以快递寄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红、朱泽琳、陈书田

联系电话:027-87540925

地址:南三楼122室

附件

茅以升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x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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