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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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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等15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30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07号)要求,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等15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公布(指南内容详见附件2-16),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

1.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

2. 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

3. 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

4. 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

5. 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

6. 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

7. 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

8. 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9. 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

10. 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

11. 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

12. 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

13. 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

14. 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

15. 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

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申报人员需符合通知/指南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材料报送

1. 各申报团队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请认真阅读总体通知要求和专项的指南,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院系和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究专项指南,解读指南相关方向要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校内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17),以便我们更好的为老师们服务。

3.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6: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陈 裴宇翀

电话:8755831487558315

邮箱:zdyfjh@hust.edu.cn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5.“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6.“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7.“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8.“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9.“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0.“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1.“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2.“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3.“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4.“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5.“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6.“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7.  校内申报意向汇总表


科发院重大专项办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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