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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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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7-19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发布(附件2),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

一、项目要求

1. 项目旨在面向社会征集灵敏度高、检测时间短、成本低、通量灵活、产业转化成功率高的新冠快速检测产品,建立起完善的新冠试剂质量评价和应用推广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国新冠病毒感染“早发现”和“快速发现”的能力,并为未来疫情防控提供技术储备。

2. 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3. 项目产生的科学数据应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对项目各承担单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覆盖相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不下设课题,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对项目负责人无限项要求,只要有能力、有决心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均可参与申报。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材料报送

1. 各申报团队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请认真阅读总体通知要求和专项的指南,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院系和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究专项指南,解读指南相关方向要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校内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3),以便我们更好的为老师们服务。

3.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8:00至8月17日16:00。

、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陈 裴宇翀

电话:8755831487558315

邮箱:zdyfjh@hust.edu.cn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发布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 新冠快速检测试剂研发应急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 校内申报意向汇总表

科发院重大项目办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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