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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31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项目申请人: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将设立 8个指南方向,支持与7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项目任务数79~82项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 2.578 亿元。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2~3 年。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21 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设立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1个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 20~25个,国拨经费总概算0.5 亿元。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330/4237.html)(国科发资〔2021〕76号)要求,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与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申报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

对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与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查重。

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申报方式

1.请认真阅读总体通知要求和专项指南,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请各学院和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究专项指南,积极联系境外合作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3)于4月16日之前提交院系科研秘书并由院系反馈至科发院。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联系科发院。合作协议请从学校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3.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各申报团队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4月1日8:00至5月21日16: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周阳 易宪 87558293

  箱:rdo@hust.edu.cn

联系地址:南三楼111室


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4:“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5:申报意向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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