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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保加利亚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17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25 浏览次数:

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保加利亚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17届例会人员交流项目的通知》现开始征集中保17届科技例会交流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为:生物技术、可持续农业、信息与通讯技术、能源与环保、医学、化学与化工、物理科学、技术科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中保双方商定,鼓励两国年青科学家开展合作,鼓励企业参与项目的执行。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与保加利亚教育科学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保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请先将“中国—保加利亚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rdo@hust.edu.cn校内审核,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中保第17届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材料”。

3、校内审核后请将以下纸质版材料送至科发院南三楼111室:

1)“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加盖院系公章)。

2)与外方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英文版一式四份(其中两份申报单位留存)。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双方自行拟定,不提供模板,一式两份,须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4、未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及发布项目执行通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313

2、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届例会结束后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助方式

对于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项目经费约9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联系人信息

1、中方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于倩文(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yfd@cstec.org.cn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段予莹(政策咨询)

电话:010-58881370

2、保方联系人:

保加利亚国家科学基金会 Lyubomira Gyneva Hristova女士

电话:+359 884 222 393

电邮:l.gyneva@mon.bg

网站:www.fni.bg

3.我校联系人:

科学技术发展院 刘荣 易宪

电话:027-87558293

邮箱:rdo@hust.edu.cn

附件:1. 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2. 项目基本信息表.xls

科发院国合办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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