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English
其他纵向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其他纵向  -  正文
关于填报202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作者:国际合作与省部项目管理办公室 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填报202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要求,请各院系组织立项的重点类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hbstd.gov.cn)在线填报项目立项任务书。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省基金重点类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执行期为3年,执行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杰青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2.请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书内容认真填写重点类项目立项任务书,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申报书中预期成果对应的目标任务指标。

3.任务书中经费预算,省科技厅相关规定为:“自然科学类项目可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间接费用,其中:200万元及以下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40%;200 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超过10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4.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有水印的任务书,12月12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带有水印的纸质版任务书5份(创新群体项目任务书中主要参加人员必须手写签字)。任务书中的乙方由项目负责人及院系签字盖章后(两字一章),提交科发院国合与省部项目办(南三楼115室)。科发院统一办理校章并报送省科技厅。

5.自2016年开始,省基金面上类项目(含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不需填报任务书面上类项目执行期为2年,执行期统一设定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以立项文件为准,请严格遵守省科技厅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2022省基金面向类项目获批清单见附件2。


联系人:易宪 李聪敏 027-87558293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附件:

1.  2022年度省基金(重点类项目)立项表

2.  2022年度省基金(面上类项目)立项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2年12月1日




©版权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南三楼120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Tel:027-87543137   mail:kfy@mail.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