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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填报 2023 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要求,请各院系组织立项的重点类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在线填报项目立项任务书。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省基金重点类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执行期为3年,系统中执行期统一设定为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项、杰青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项。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

2.省联合基金项目中,需将有2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提供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联合申报协议(主要参与人员需与申报书完全一致、联合协议中项目合作单位必须与申报书中填写的完全一致)。省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执行期为3年,系统中执行期统一设定为 2023 年 7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省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执行期为2 年,系统中执行期统一设定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月 30 日。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以立项文件为准。

3.请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书内容认真填写重点类项目立项任务书,原则上不允许调整申报书中预期成果对应的目标任务指标。

4.任务书中经费预算,省科技厅相关规定为:“自然科学类项目可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核定间接费用,其中:200万元及以下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不超过40%;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超过100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5.请项目负责人于8月21日12:00前完成网上填报,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打印有水印的任务书,于8月28日前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带有水印的纸质版任务书5份(任务书中主要参加人员必须与申报书完全一致,创新群体项目任务书中主要参加人员必须手写签字)。任务书中的乙方由项目负责人及院系签字盖章后(两字一章),提交科发院国合与省部项目办(南三楼115室)。科发院统一办理校章并报送省科技厅。

6.自2016年开始,省基金面上类项目(含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不需要填报任务书。面上类项目执行期为2年,执行期统一设定为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面上类资助经费额度以立项文件为准,请严格遵守省科技厅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2023省基金面向类项目获批清单见附件2。



联系人:易宪、李聪敏 027-87558293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608

附件:

1.  2023年度省基金(重点类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立项表

2.  2023年度省基金(面上类项目)立项表

3.  2023年省基金立项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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