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标准物质管理,提升新兴领域标准物质技术审评能力,市场监管总局面向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征集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充实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保障技术审评工作的公正性、专业性和科学性。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应为标准物质研制与应用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计量技术机构正式在编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无学术不端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刑事处罚,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3. 在标准物质研制、应用、管理体系与规范研究等相关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熟悉标准物质相关研制技术、测量技术、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要求、数理统计与不确定度评估方法,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获业内普遍认可。
4. 熟悉计量与标准物质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和技术审评要求,具有较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和文字水平。
5. 能够按要求参加技术审评活动,履行审评专家职责和义务。
6. 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两院院士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除外),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评工作。
(二)专业领域要求
专业领域 |
具体说明 |
生物测量 |
蛋白、细胞、核酸、微生物相关 |
有机测量 |
检验医学相关 |
无机测量 |
检验医学相关 |
同位素测量 |
稳定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相关 |
物理测量 |
光学、力学、电学、几何量等物理参数相关 |
工程测量 |
石油化工等产品与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相关 |
材料测量 |
材料性能相关 |
其他 |
其他 |
二、工作程序
1. 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填写《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由科发院统一申请办理校章。
2. 审查公示
市场监管总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技术审查,通过审查的专家人选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进行公示。
3. 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入选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承担相关专业和领域标准物质技术审评等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院系(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10:00前(逾期不补)将纸质申请表原件一式3份,专家信息汇总表1份(需加盖院系公章)交至南三楼115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需含有个人免冠照片)及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rdo@hust.edu.cn。
校内联系人:易宪、李聪敏 87558293
原通知详见:https://www.samr.gov.cn/jls/tzgg/art/2023/art_a949f304b1d94bf98d9e3baa81c623a6.html
附件:
1. 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 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