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精神,学校主办的自然科学类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工作每年分两次进行。现开展2024年下半年(12月31日前)举办的自然科学类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为加强学校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资助经费的管理,本次申请资助的会议为我校主办或承办的有利于提高学校学术水平、促进科研发展的高水平学术会议。
(二)会议审批、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报销管理等严格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会议经费原则上“以会养会”,自负盈亏。在保证会议效果的前提下节俭高效办会,严格控制邀请报告费用等支出,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术会议。
(四)申请的学校资助经费列入会议费预算,必须直接用于会议支出。举办单位所在学院对会议的配套经费不得少于学校资助金额。资助经费的结余经费由学校回收。
(五)学术会议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学院提交资助申请报告及《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加盖院系公章)至科学技术发展院国际合作与省部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给予资助。
二、资助类别
根据会议的具体情况及规模,学校将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具体资助类别如下:
(一)国家科研主管部门组织、学校承办的有影响力的会议,如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各部委委托学校承办的科研业务会议。
(二)全国性学术组织等主办,院系承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
(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主办、院系具体承办的科研学术交流会议。
(四)院系主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
三、材料提交
会议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做好会议总结工作,并于会议结束后两周内报送以下材料:
(一)书面总结材料
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题、举办单位和学术负责人,与会专家实到人数及具体名单,收到论文数量;
2.会议内容,如与会著名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动向,注意述评结合;
3.会议论文集出版情况,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会议论文和信息需做特殊说明;
(二)与会议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报批材料)、重要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申报时间
请申请单位2024年9月20日前将《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及单位申请报告报送科发院国合与省部项目办(南三楼115),过时不再受理申请。
五、联系人
易宪、李聪敏 电话:027-87558293
附件: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