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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科技厅2025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16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战略科技人才力量“十百千万”行动,湖北省科技厅现组织实施2025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按照“人才活力、项目实力、发展潜力”评价维度,遴选出具备发展潜力、能够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的青年科技人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围绕“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支持光电子信息、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人工智能、量子科技、低空经济、生物育种、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从事支持从事技术创新和工程技术研发的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前沿科技攻关、跨学科跨领域交叉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向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无不良科研失信记录,无违反科技伦理规范问题。

2.博士毕业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企业青年人才可相应放宽两岁。申报人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3月31日。

4.在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研究领域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我省“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新兴特色产业领域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

6.申报人应已全职在鄂工作,项目实施周期内在项目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7.已入选国家级和湖北省级人才计划的科技人才或团队负责人不可申报本项目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或验收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二)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当是湖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无失信记录或违规违法行为。

2.所在学院能够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鼓励学院配套一定比例的奖励金和研究支持经费,做好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

3.所在学院负责审核青年人才的申报资格,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把关,“附件材料”按提纲提供齐全,不得缺项漏项。相关证明材料由依托所在学院对原件进行审核,签署“原件已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科研院所负责本单位青年科技人才遴选推荐工作,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青年人才遴选推荐工作,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并指导申报人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PDF版申报书(签字盖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以及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

(二)项目实施经费“包干制”管理,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立项后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

(三)时间安排:

系统提交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7日上午11:00。

申报方式: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选择“办事大厅-2025年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专项”填报。

请符合申报领域的学院做好申报人选资格审核,认真开展遴选,限推荐1项院系于4月23日前报送纸质推荐函(学院盖章)和纸质版申报书一份(简装,双面打印,含附件)至南三楼115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合并一个文档)发送至邮箱:rdo@hust.edu.cn。科发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填报,系统填报截止时间57日。学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

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易宪、李聪敏 87558293

政策咨询: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 027-87135739、87135960

技术咨询:027-87135733、19972160483


附件:湖北省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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