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武汉市科创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知识创新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知识创新专项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及验收方式
2025年到期的知识创新专项项目,共计45项(附件1)。采取结题验收方式。
二、验收程序
验收程序包括制定验收实施方案、成果登记,提交验收材料(附件2)、受理申请、形式审查、组织验收评审等环节。
1.各学院制定项目验收实施方案,通知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
2.成果登记。具体操作方法见《市科创局关于变更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平台的通知》(https://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504/t20250425_2573609.html)),成果经审核公示后,取得成果登记号。
3.提交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编制并提交验收材料(附件3),向所在学院提出验收申请。
4.受理申请和形式审查。各学院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并受理的,进入验收评审环节;验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项目负责人予以补正。
5.组织验收评审。各学院按照项目所属技术领域要求,遵循回避原则,遴选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由非我校且为不同工作单位的5名高级职称专家(企业技术专家不少于1名,财务专家1名)组成。学院完成验收工作后,应公示验收结论,受理异议申请。
三、其他事项
1.科技计划项目应当按期验收;若本次不能参加验收,项目负责人务必在5月28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附件4),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2.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或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按《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学院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及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把验收工作做实做细,确保验收质量。
二要严格标准。各学院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照立项要求、考核指标,认真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打回重新提交,严把验收材料质量关;要严格评审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三要严守纪律。各学院在组织验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等相关要求,要对项目验收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时间要求
1.项目负责人于6月15日前在湖北科创供应链武汉节点系统中完成成果登记(见附件)。
2.项目负责人于6月30日前完成财务决算盖章工作。
3.各学院于7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进行公示。验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发院115办公室。纸质版经科发院审核通过、申请盖完校章后再将电子版(按附件5要求一一对应检查)发送至邮箱rdo@hust.edu.cn。电子材料请命名规范,文件命名:如《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张三);以项目为单位建文件夹,命名: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机械张三)。
提交材料包括:
(1)《2022-2023年度知识创新专项项目验收实施方案》(其中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2)《2022-2023年度知识创新专项验收情况报告》(其中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3)《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专家签字)及《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4)《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联系人及电话:易宪、李聪敏 87558293
武汉市科技局通知链接:https://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503/t20250326_2558076.html
附件:
附件1:2025年到期项目清单
附件2:验收材料编制指引
附件3:验收材料模板
附件4:延期验收申请表
附件5:系统需上传材料清单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