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English
信息公示
信息公示
首页  -  信息公示  -  信息公示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生命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7-16 浏览次数:

 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已经启动,今年教育部科技司继续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第三方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目前,中心已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生命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672号),请神经系统重大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基础医学院)、器官移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同济医院)、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公卫学院)、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生命学院)、生物医学光子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光电实验室)”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估相关工作的准备。具体如下或网站。(原通知网站链接: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6/07/1468456083985662.htm

 

                                               

基地处

                           2016715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生命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技发中心函[2016]7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6256)要求,受教育部科技司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承担2016年度生命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材料准备

  1.本次评估的各项数据采集时间为201111日至20151231日。

  2.本次评估工作需提交的评估材料为评估期的五年工作总结(格式和填写说明见附件),由实验室根据评估期内的年度报告编写。

  工作总结中列举的论文、专著、数据库、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必须是评估期内取得;列举的论文、专著和数据库等成果均应标注实验室名称;专利、软件著作权、奖励和技术成果转让等成果的标注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

  3.各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需如实填写,依托高校应对本单位实验室评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估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如果实验室的工作内容有涉密内容,请务必在提交的工作总结等评估材料中将涉密内容进行脱密处理。

  二、评估程序

  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分为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三个阶段:

  初评拟于9月下旬举行并采取会议评审形式。初评将分组组织专家听取各实验室主任工作汇报(汇报不超过30分钟,专家质询答辩不超过10分钟),并对评估材料进行审阅。

  现场考察拟于10月下旬进行。参加现场考察的实验室原则上为初评得分各组排序的前20%和后20%,以及抽取的10%。现场考察分组进行,每个实验室考察半天。

  综合评议拟于11月下旬进行。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为初评和现场考察成绩综合后排在后20%的实验室。综合评议只分领域,不分组。专家组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对实验室进行打分排序。

  各阶段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的有关事项

  1.为做好评估准备工作,请各实验室将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封面信息、评估时希望回避的专家名单(不超过3)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人员名单于2016831日前以书面形式(盖学校公章)送交或邮寄至我“中心”。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人员名单电子版请于201683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我“中心”(jijin@cutech.edu.cn)

  2.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应在依托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于201696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包括五年工作总结报告15份、说明材料清单15份、佐证材料3份、电子版光盘1份,送交或邮寄至我“中心”。

  联系单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803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

  邮编:100080

  电子邮箱:jijin@cutech.edu.cn

  联系人: 廖与禾、刘昕民

  联系电话: 010-62514684

  传真: 010-82502753

  附件:1. XXXX大学XXXX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详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

        2. XXXX大学XXXX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人员名单(详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6-07-14

 

 

 

 

 

©版权所有 :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南三楼120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Tel:027-87543137   mail:kfy@mail.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