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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2024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0 浏览次数: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我会决定继续开展“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经过专家或单位提名。

(一)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工程建设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人限提名1项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

(二)单位提名

各行业工程建设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或本地区的提名工作。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由集团公司总部组织提名。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2023年修订稿)》及其评审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最高科技奖候选人应是195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不少于25年。被提名候选人主要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扎根科研一线,努力探索科学前沿、勇攀科学高峰。

2.巾帼创新奖候选人应是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时间不少于20年。被提名候选人主要面向企业女科技工作者,鼓励广大女性科技人才在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创造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

3.青年创新奖候选人应是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工程建设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被提名候选人主要面向企业青年科技工作者,鼓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事业。

4.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提名项目,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提名项目(不含创新工程)的整体技术应用须2年(含)以上,或在2个工程上得到应用。

5.技术发明奖提名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应取得有效发明专利,且排名前三的主要完成人应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6.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应取得有效专利。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提名项目应取得发明专利。

7.科技进步奖(创新工程)提名的工程,应是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且至少1项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整体工程;工程质量优良,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4年以内。

8.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提名的团队,应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最高奖(成果或工程类)。

9.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提名项目所提供的专利,与已获奖项目或当年其他提名的项目专利不得重复。

10.技术发明奖和科技术步奖一等奖的提名项目应提供1名及以上院士或熟悉该项目技术领域的知名专家的推荐意见。

11.同一人同一年只能作为1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12.2023年通过形审但未获奖的项目,不得在本年度申请提名相同等级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再次申请提名须间隔1年。

1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成果,应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14.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管干部完成人提名前须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四)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专家提名的,由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提名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单位提名的,提名项目数量原则上按照分配名额表执行。

2.卡号发放。科委办公室于4月15日前,向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发放提名账号和密码。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项目按照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一)提名项目(人选)凭提名账号和密码登录“中施企协科技工作综合业务管理平台”(http://kj.cacem.com.cn),在线完成提名书的填写、上传和提交。

(二)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提名书的主件须从提名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签字盖章后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三)最高科技奖、巾帼创新奖和青年创新奖的候选人须提供视频简介(应为MP4格式,不超过200M),时间8分钟,电子版上传至提名系统。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简历、主要创新业绩及代表性成果、取得知识产权及获奖情况、客观评价、社会贡献等。

(四)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含创新团队)的提名项目须提供视频简介(应为MP4格式,不超过200M),电子版上传至提名系统。视频时长:一等奖为8分钟,二等奖和三等奖为5分钟。主要内容包括:立项背景和总体思路、关键技术和创新点、指标先进性和知识产权、客观评价、推广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提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补充材料。

(一)专家提名

提名书原件1份。由提名专家直接快递到中施企协科委办公室。

(二)单位提名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提名函应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提名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

1.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审核情况及数量、《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

2. 提名书原件1份,应内容完整真实,盖章签字清晰有效。

3.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31日。

2.请各提名单位于6月5日前,将纸质提名函和提名项目提名书(人物奖和创新团队)的邮寄到中施企协科委办公室。

3.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一等奖提名项目,通过网评后再提交纸质版提名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等奖和三等奖提名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提名书。

四、联系方式

孙 鹤 010-63253419

李醒冬 010-63253478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电子邮箱:keji@cacem.com.cn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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