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5年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度进步奖和发明奖的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逾期按下一年度申报处理。
二、奖项受理
1.进步奖申报项目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申报奖项的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验证,即本年度申报奖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其中,标准研究类项目是航海领域发布实施一年及以上的标准,国际标准(由ISO、IEC、ITU及其他国际组织发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均可申报。
2.发明奖申报项目应已获得授权知识产权,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验证,即本年度申报奖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申报要求
请登录中国航海学会科技服务系统http://kjfw.cinnet.cn进行填报,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科技奖励条例》和《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要求,同一技术内容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多渠道重复申报同类奖种评奖,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遵循严格、严密、严谨、严肃的科技创新工作原则,倡导科学、理性、平等、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假创新、伪创新和科技成果评价虚高的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学会联系人:徐 静 电话:010-65299838
学校联系人:朱红、朱泽琳、陈书田
电话:87540925
地址:南三楼122室
附件: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系统操作手册.docx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