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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

作者: 时间:2021-03-29 浏览次数:

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防范学术不端风险,项目申请人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ISIS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必须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院系审核项目后由院系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盖章。请务必于学校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承诺书》送交科发院基金办,以便学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附《承诺书》或迟于学校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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