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2、电子版申请书务必于2020年5月27日16:00前在ISIS系统中提交,并由申请人所在院系科研秘书联系科发院基金办进行审核。
3、联系人:游超,邱进俊
电话:027-87543437
电子邮箱:kjcjcb@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5室
科发院基金办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比利时法语区基础研究基金会
合作交流项目指南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比利时法语区基础研究基金会
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比利时法语区基础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比利时法语区基础研究基金会(FNRS)的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国与比利时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交流项目。
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负责资助比利时荷兰语区人员,比利时法语区基础研究基金会(FNRS)负责资助比利时法语区研究人员。请中方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二)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FWO资助强度为每年总共不超过7周的出访及接待费用,FNRS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欧元/项。
(三)资助内容:
1. 对于与比利时荷兰语区人员合作的中方申请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访比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比方研究人员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FWO负责资助比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国研究人员访比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
2. 对于与比利时法语区人员合作的中方申请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访比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比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FNRS负责资助比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
(四)项目执行期:2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中比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FWO或FNR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注意:FWO要求,与比利时荷兰语区人员合作的中方申请人和所有参与人都必须在http://www.fwo-eloket.be/FWO.ELoket.WebUI/Login.aspx完成注册(已注册的用户只需更新个人信息)。账号申请需要24小时,建议尽早完成注册,未注册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FWO(中比)或NSFC-FNRS(中比)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 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申请书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
与比利时荷兰语区人员合作的中方申请人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WO(中比)”,与比利时法语区人员合作的中方申请人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NRS(中比)”,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比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
2.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比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三)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比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包括学生,可包括在职硕博士研究生。
项目资金预算表仅填写序号第9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四)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5月28日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
五、 结果公布
2020年年底网上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21年1月开始执行。
六、 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徐进
电 话:+86-10-62325351
Email:xujin@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 话:+86-10-62317474
FWO联系人:Tinne Jacobs
电 话:+32-2-5501544
Email: Tinne.Jacobs@fwo.be
FNRS联系人:Ms. Déborah Matterne
电 话:+32-2-5049305
Email: deborah.matterne@frs-fnrs.be
附件:合作协议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