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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特区计划相关材料及 2025 年度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12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工作要求,为规范做好我校 2025 年度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报送工作,同时落实特区计划推进工作会筹备、已实施项目实地调研迎检等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 年度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

2024 年、2025 年立项的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特区计划、探索计划、聚力计划)。

(二)报告周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填报与编写责任

1.项目负责人需如实填写《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完成线上填报与提交工作,并确保所在单位审核通过。

2.各单位需统一编写年度项目执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项目总体进展、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已取得成果、经费使用情况、重大成效典型案例、项目变更与终止情况、现存问题 2026 年度工作计划等。

(四)线上提交路径

项目负责人登录武汉市科技创新局门户网站(https://kjj.wuhan.gov.cn/),点击 “项目申报与管理 - 在线申报” 跳转至 “网上办事大厅”;以个人账户登录后进入 “执行情况报告” 板块,点击 “新增” 在线填写表格,将签字盖章后的表格及相关附件扫描为 PDF 格式上传并提交;各单位以单位账户登录该板块,在 “待单位审核” 页面完成审核后,点击 “推荐” 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二、特区计划相关工作要求

(一)材料撰写要求

各特区计划项目负责人需全面梳理总结项目实施 2 年来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针对性意见建议,形成正式文字材料。

(二)会议与调研准备要求

各相关院系及项目负责人同步做好特区计划推进工作会的参会汇报准备,全面梳理已实施项目的最新进展、成果转化、经费使用、阶段目标完成等情况,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做好项目实地调研的迎检准备,确保能清晰、准确反馈项目实施全流程情况。

三、材料汇总报送统一要求

1.各院系统筹收集本单位 2025 年度武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相关材料(含《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及特区计划相关材料,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汇总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rdo@hust.edu.cn。

2.各院系将上述所有材料的纸质版统一整理后,提交至南三楼 115 室;纸质版材料由科发院统一办理盖章手续后返还各院系,各院系收到盖章材料后,及时按要求回传至相关系统。

3.各相关院系须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前完成上述所有材料的汇总与报送工作。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6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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