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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底到期的省技术创新专项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04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现对20171231到期的省技术创新项目进行结题,因项目类型较多,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结题验收执行报告。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流程

(一)验收流程:

在线提交科技报告——提交纸质版结题材料——省高新中心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在线填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申请表》,上传《项目执行报告》PDF文件——省高新中心在线审核后,印发验收证书。12月份省科技厅高新中心将在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未结题项目清单。

(二)验收需提交材料

1.省科技厅要求,每个项目结题验收之前必须在线提交一份“科技报告”(项目验收申请表中需要填写科技报告收录证号),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申报网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点击“用户中心”——“科技报告填报”进行填报,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生成科技报告编号(收录证书编号)。如已提交过科技报告的项目无需再提交,系统中会直接显示科技报告收录证号。

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验收申请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报告》)。

二、验收方式分为现场验收和结题验收。其中技术创新重大项目、重大技术创新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采用现场验收(清单见附件1),支撑计划类软科学项目、国际合作项目、条件平台类以及研发与示范类项目采用结题验收方式(清单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技术创新重大项目、重大技术创造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需要提交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支撑计划类软科学项目、国际合作项目、条件平台类项目、研发与示范类项目请对照任务书填写《验收执行报告》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报告中的经费使用情况表(经费决算表),请提交校财务处审核。附件材料中的任务书需要提供加盖科技厅公章的复印件,如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请到科发院重大项目办(南三楼117室)复印。

按照省科技厅要求,技术创新重大项目执行期为三年可提前一年结题,执行期为二年可提前半年结题。为做好明年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完成相关任务指标的16年重大项目按照要求准备验收材料。

四、 装订要求

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蓝色,封面、书籍侧面印项目编号、计划类别及项目名称。现场验收项目请提交纸质材料2份,其中一份院系签章盖章;结题验收项目请提交6份纸质材料,其中一份院系签章盖章。于121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科发院重大项目办(南三楼117室)。

装订顺序:

1.验收申请表(原件)

2.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3.项目执行报告及相关附件

1)能反映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资金证明、销售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经费决算表、研究报告、论著论文等);

2)其它能够支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有关材料。

联系人:师炜、叶海祥

联系电话:87558314

附件:12017年底到期的省科技项目现场验收项目清单

22017年底到期的省科技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32016年省重大科技创新类项目清单

4、《湖北省科技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

5、《湖北省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6、《湖北省科技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科发院重大项目办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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