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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省基金重点项目重新提交结题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20175月底省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由原来的省科技厅责任处室划归到省科技厅高新中心负责,2014年以后(含2014年)获批省基金重点项目(杰青、群体、重点)由原来的会议验收改为结题验收。我校于174月份提交的14年省基金重点项目结题材料与新的验收办法不一致,按照省高新中心的要求,此类项目需重新提交材料,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收流程:

提交纸质材料——省高新中心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在线填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申请表》,上传《项目执行报告》PDF文件——省高新中心在线审核后,印发验收证书,并将项目验收结果按期在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验收需提交材料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验收申请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报告》)。

2、验收申请表中的科技报告编号获取方式:登录省科技厅申报网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点击“用户中心”——“科技报告填写”即可显示“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号”;如前提未提交过科技报告按以上步骤填写科技报告,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生成科技报告编号(收录证书编号)。


(三)验收材料装订顺序:

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蓝色,书籍侧面印立项编号、计划类别及项目名称。

装订顺序:

1.验收申请表(原件)

2.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3.项目执行报告及相关附件

1)能反映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资金证明、销售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经费决算表、研究报告、论著论文等);

2)其它能够支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有关材料。

(三)其他要求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提交5本装订好的结题材料,于914日(下周四)前,交科发院重大项目办(东七楼407室)。


2015年省基金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时间为20171231日,如项目负责人已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各项指标,也可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结题材料(装订6本其中1本院系签字盖章)。


联系人:师炜 叶海祥

联系电话:87558314


附件: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

32014年省基金重点项目清单

42015年省基金重点项目清单


科发院重大项目办

20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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