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生命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6]72号)的要求,对生物医学光子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光电实验室)、神经系统重大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基础医学院)、器官移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同济医院)、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公卫学院)、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生命学院)5家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31日至9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等有异议,请将有关意见发至科发院基地处邮箱86535929@qq.com。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真实,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
1生物医学光子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
2神经系统重大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
3器官移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
4环境与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
5 分子生物物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五年工作总结报告
华中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