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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30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推荐条件,保证推荐质量。

2.我校可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

3.每位第八届科技委委员可推荐1项,不占用项目所在单位推荐名额。推荐人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在“推荐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4.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

5.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时间安排

1.各院系组织推荐项目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由科技委委员推荐的还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各学院汇总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于10月20日前将经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及汇总表纸质版交到南三楼122科发院奖励办。奖励办会同校内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院系推荐项目进行遴选和公示。

2.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21年10月25日-11月10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拟申报项目要妥善安排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相关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推荐。

3.《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2份,11月11日之前交到科发院奖励工作办公室。

4.在2021年11月10日-11月30日期间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21年12月3日24时前经教育部科技委委员推荐,按申报条件和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红    陈书田

电话:87540925

E-mail:tto@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2室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技术支撑:

联系 人:黑晓军,房轩宇

电话:13907134651,15391856065

十大科技进展申请QQ群号:134382502


附件:

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3.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

4.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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