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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复评答辩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完成人: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复评答辩要求的通知》(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11/t20211118_3869391.shtml),拟于2021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复评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所有通过初评公示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

待答辩时间确定后,请登录湖北省科技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询具体答辩时间。完成单位(人)通过“项目初评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提名单位(人)通过“提名单位答辩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二、答辩程序

(一)工作人员在复评会场播放项目介绍电子演示稿,播放结束后,评委通过电话进行提问。具体方式为:项目完成人(原则上应为第一完成人)按要求在提前登记的固定电话前等候(固定电话原则上应为项目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本地电话),并调试好相关设备,确保通话质量。复评会场有专设固定电话及扩音等设备,供评委提问和听取完成人解答。

当项目介绍演示稿播放至8分钟时,会场工作人员拨通完成人电话等候评委提问。问答采取“一问一答”式。

完成人在回答问题前,应首先说明本人的姓名及在项目中的排名。

(二)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播放材料时间不超过10分钟,问答不超过5分钟。为公平起见,演示稿超时部分将不予播放。

三、项目演示稿要求

(一)各奖种项目介绍内容。

1.自然科学奖项目:重点介绍研究背景或思路,科学发现及其在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式与手段上的创新,论文被国内外他人引用情况等。

2.技术发明奖项目:重点介绍发明背景或思路,发明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3.科技进步奖项目:重点介绍立项背景或思路,创新点及相关技术内容(包括主要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和国内外同行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应用推广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科普项目重点介绍科普作品内容的创新性、创作手法及表现形式的创新性,创作编辑难度,科普作品的科学性,科普作品的普及程度等。

4.科技成果推广奖项目:重点介绍推广机制、方法和措施或应用方法和措施的创新点;所推广成果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在已有成果基础上技术创新点、技术创新水平、推广规模/引用成果规模、已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或实现技术跨越的作用、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以及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二)版本与格式要求。

请使用WPS2019制作项目介绍演示稿,可在电子演示稿中嵌入图片、视频、声音等多媒体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介绍演示稿应在以下演示环境中正常运行;

操作系统:windows7

播放软件:WPS2019

长宽比:16:9

2.所提供的必须是ppt格式文件;

3.应将答辩录音内嵌至项目介绍演示稿文件中;

4.请务必提前测试项目介绍演示稿,确保能够自动有声播放至终点。

(三)提交方式

请登录系统,选择“项目初评信息系统”上传项目介绍演示稿,详细填写答辩人信息和答辩使用的固定电话号码。

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3日。

四、其他要求

1.答辩当天,请答辩人至少提前45分钟做好准备。如有临时情况需要调整,请予以配合。

2.请所有初评通过的项目还需提交技术性简介文档。技术性简介文档要求1000字以内,并配上4-5张彩色图片,word文档格式。

五、注意事项

复评采取封闭管理、异地答辩方式进行。请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在复评期间勿到会场探访。

六、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红  陈书田

联系电话:027-87540925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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