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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专家: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学校现全面启动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专家提名

1.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联合提名。获得3名以上院士、专家、委员联合提名的人员为有效候选人。

2.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均可提名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1项,鼓励联合提名。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专家联合提名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我校及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具有提名资格的相关领域学会、行业协会、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进行提名,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人员须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3年度全职在省内工作。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出申请。联合提名时,由责任专家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1),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所有提名专家姓名”。

通过学校提名的,首先由完成人所在院(系)提名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成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择优推荐,填写《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2)于202311212点前发送电子版到tto@hust.edu.cn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于2023113日前报送至奖励办。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建立严格的审查程序,统一执行审查标准,11月5日前向省奖励办提出申报申请。

2.提名公示

我校提名的项目由科学技术发展院统一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项目其他参与完成的单位公示应与我校公示时间基本同步,公示无异议需出具公示函,公示函须交予学校备档;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都进行公示。公示材料于202311524点前发送电子版到tto@hust.edu.cn邮箱,公示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5。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专家按照《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请项目完成人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自然人账号),于2023115日起通过省奖励办分配的提名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报送的材料: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由提名专家直接寄送省奖励办。

(二)单位提名

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

(三)其他情况

1.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2.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3.如提名书项目名称与公示名称填写不一致,提名院系(单位)应出具由院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公函予以说明。

4.提名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5.请各申报项目组认真填写提名材料,省奖励办形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所有提名材料不得更改。

四、时间要求

1.202311212点前,各单位将《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tto@hust.edu.cn邮箱,纸质版经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2023113日前报送至奖励办;

2.202311524点前,各单位发送公示材料电子版到tto@hust.edu.cn邮箱;

3.20231113日前完成校内形式审查及项目信息公示;

4.20231117日前,科发院完成校内OA请示报批程序;

5.20231118日前,项目完成人完成在线提交提名书主附件;

6.20231120日前,各单位提交提名书纸质版至科发院奖励办。

五、其他说明

(一)为体现奖励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其中,复评全部采取异地电话答辩方式进行。

(二)评审结束后,除获奖成果原件存档外,其他材料均按保密规定销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红、朱泽琳、陈书田、王月萍(医科)、刘伟

联系电话:87540925、83692851(医科)

通讯邮箱:tto@hust.edu.cn

通讯地址:南三楼122奖励办公室

网络系统咨询:13545893291(省科技厅)

2023湖北省科技奖励申报QQ群(学校):242369239

附件:

1.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2.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3.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公示材料参考模板-青年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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