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科研管理队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23年度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学校各院系(含实体化科研机构、直属附属医院)在一线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热爱科研管理工作。业务能力精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勤于付出、敢于创新,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3. 工作成效突出。严格执行学校科研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研究科研管理工作规律,及时总结科研管理工作经验,对科研管理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 从事科研管理相关工作两年(含)以上,没有受到违法违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 采取由各单位先申报,科发院组织考核评定的方式进行。每个单位申报先进工作者不超过1人。
2.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个人在积极参与学校科研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
3. 纸质申报材料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见附件)。
4. 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至邮箱kfyzhc@hust.edu.cn。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7日(周四)下午5时,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材料报送地点
南三楼一楼科发院综合办120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希 王光亚
联系电话:87543137
附件:2023年度科研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