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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及验收方式

2018年延期、2019年立项的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采用备案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送财务处审核——科发院、院系公示验收报告及经费决算表——院系组织专家验收——提交正式结题材料——科发院审核并报送纸质版结题材料——武汉市科技局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打印结题证书

1.项目承担院系组织验收。项目承担院系组织成立专家组开展验收。专家组由至少3名专家组成,原则上专家要求为:同类行业、非本单位或直属单位、高级职称级别。项目承担院系应同时在单位内部公示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验收报告,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

2.备案的纸质验收材料包括:

1)《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2)项目验收备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①《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

②《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

③《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3.打印证书。备案完成,项目承担单位收到验收通过的提醒后自行在线打印验收证书。

4.监督检查。市科技局采用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处理。

三、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组于20211230日前将验收报告及财务处审核通过的经费决算表报送科发院重大项目办(南三楼117室),科发院收到材料后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通知院系组织专家验收,请各单位于2022315前完成验收工作并将装订成册的纸质验收材料交科发院重大项目办。

不能按期开展验收的项目,请在20211220日前提交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院系签字盖章后交科发院重大项目办。项目延期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联系人及电话:师炜 87558314

武汉市科技局通知链接:

http://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110/t20211022_1816884.html

附件

1.2021年度武汉市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清单

2.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备案材料模板

3.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科发院重大项目办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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