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1年底到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本次验收包含2019年未结题的省基金面上类项目以及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省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基金面上类项目
(一)、验收方式:基金面上项目(包含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指导性计划项目)采取结题验收方式,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流程:在线填写结题验收材料——送三位同行专家评审——网上提交专家评审表——依托单位审核——提交纸质材料
(三)、具体要求:
1、在线填写验收申请表、执行情况报告,所有研究成果均在执行期内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注意执行情况报告中资助经费、现账户余额、经费决算表数据准确、一致。
2、附件材料中上传的申报书,应为盖章版的项目申报书;执行情况报告中填报的已发表论文、研究成果、科技奖励、人才培养,争取国家课题等研究成果,请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已发表的论文请上传项目执行期内标注本项目资助编号或者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首页;人才培养请上传培养学生的毕业论文首页。未授权专利应提供专利最新的受理和审查状态证明材料。
3、三位同行评审专家选取,必须非本单位(包括二级单位),且三位专家不在同一单位,专家组长职称不低于项目负责人职称。验收等次为优秀的项目,专家组应给出明确而翔实的理由。
4、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材料提交,科发院审核通过后,在线下载、打印、蓝色封面胶装两份纸质结题材料,并送科发院重大项目办(南三楼117室)。请注意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中“承诺书”和“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等三处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省技术创新重大项目
(一)、验收方式:采取现场验收方式,具体清单见附件2。
(二)、验收流程:在线填写结题验收材料——科发院在线审核——省高新中心审查——现场验收——提交纸质材料
(三)、具体要求:
1、在线填写验收申请表、执行情况报告,所有研究成果均在执行期内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2、附件材料中上传的任务书,应为省科技厅盖章版的任务书;执行情况报告中的“项目已取得的成果”以及各项“考核指标”,请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已发表的论文请上传项目执行期内标注本项目资助编号或者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首页;人才培养请上传培养学生的毕业论文首页。未授权专利应提供专利最新的受理和审查状态证明材料。
3、湖北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事务所应为湖北省政府采购的审计事务所,并严格按审计报告范本出具审计报告(模板见附件3)。
4、请各项目组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网上结题材料的提交。
5、项目不能按期开展验收,需要延长实施期限的,请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延期申请—生成PDF—院系、学校盖章后—在线上传延期申请表,项目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联系人:师 炜 87558314
附件:1、2019年未结题省基金面上类项目清单
2、2021年12月底到期的省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清单
3、省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审计报告模板
科发院重大项目办
2021年12月7日